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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兆红律师 万兆红律师,山东慧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先后于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学习工民建专业、山东大学学习法学专业。为土建中级工程师、一级建造师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、预算员。现任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。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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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借车给人发生交通事故 主人去世家属也不免责

  张某驾驶夏先生的汽车把他人撞伤,由于车主夏先生已去世,张某和夏先生的家属被告上法庭。日前,松江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近8万元,夏先生的家属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。

  2004年9月24日早上9点,张某驾驶小客车到某单位送货,路上将骑车人小李撞倒,致其受伤入院。经交警认定,张某和小李对该起事故负同等责任。去年3月,经鉴定,小李构成九级伤残。经调查,客车车主为夏先生,然而,夏先生于已于几年前身亡。为此,小李将张某以及夏妻、夏父、夏女一并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

  法院认为,司机张某应当对事故后果承担50%的赔偿责任。但该事故车辆的车主为夏先生,他也应当对车辆的安全行驶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,故其对该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。但由于夏先生已死亡,夏妻作为其生前的配偶,其在与夏先生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,应

  当承担清偿责任;夏父和夏女作为其法定继承人,应当在继承夏先生的遗产份额内承担清偿责任。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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